江西武宁将法治理念贯穿城市建设管理 有效地遏制“城市病”

03.09.2014  12:2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2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江西武宁县坚持以建设“全国最美县城”为目标,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通过严格执行规划、打造精品工程、实施精细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种“城市病”的出现,已建成公园11个,人均绿地面积17.7平方米,被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等国内外机构评为“最值得向世界推介的50个中国最美小城”之一。

  依法决策是前提。武宁县坚持“领导意图、专家意见、群众意愿”相统一,凡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县四套班子会集体决策;成立了城乡规划委员会,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开工。明确“五个不建”:新城区沿路一律不设店面;道路不设停车位;办公区不设围墙;整个新老城区沿湖岸线不建商品住宅;住宅不建普通多层。

  依法建设是关键。武宁县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依法有序出让城市土地。全面建立和实施相关部门、乡镇、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共同监管、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规范用地行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依法依规进行征地拆迁,做到手续完整,补偿到位。与此同时,武宁还注重强化依法监管。从征地拆迁到项目竣工,进行全程监管,重点看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操作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达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疏漏任何一个环节。工程验收、结算、审计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对所有完工项目都开展“回头看”活动,该返工的返工,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罚的处罚。

  依法管理是保障。制定《武宁县城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城管、公安、交管、运管、房管、环保、建设、街道等相关部门职责,理顺了管理职能,加强了城市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街道卫生督查考勤制度》、《武宁县城区实行袋装垃圾清运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卫生保洁有章可循。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整治各种乱象,维护好城市良好秩序。对农贸市场、建材市场、物流、夜宵摊点、铝合金加工、电瓶车专卖店、水果店等作为重点,除定人定岗常态监管外,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

  近年来,武宁县先后获得全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平安县、全国平安畅通县,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江西省“最具幸福感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整个县城呈现出生态宜居、安定有序、欣欣向荣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