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干部档案助十二万股金得以继承

21.10.2015  17:26
  

        10月20日一大早,郭女士急匆匆的来到东湖区档案馆要求查阅母亲熊某莲的个人档案。

        经了解,郭女士于2001年用母亲熊某莲的名字在南昌某银行开户购买了一支股票。2004年,其父母相继离世。十多年过去了,郭女士因常年在外地生活,整日忙于生计,亦已忘记了股票一事。最近听闻股市行情不错,经家人朋友提醒才记起曾经在南昌购买过股票。于是赶紧找出股票凭证回到南昌开户行,经查询,现账户上竟然有十二万元之多,惊喜之余,却被告知需办理继承公证才能取出。办理公证时,因缺少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证明材料未果。郭女士辗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也因外祖父外祖母病故已久未找到相关信息。正要绝望时郭女士猛然想起母亲生前是东湖小学的一名教师,她的个人履历表或许有外祖父外祖母去世的相关记录,于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区档案馆。

        根据郭女士提供的信息,档案馆工作人员开启计算机逐条检索。经过认真查找,在死亡干部档案第150卷的149件中查到了熊某莲的履历表,表中的社会关系一栏详细记载了熊某莲父母死亡的时间。

        下午临下班,郭女士打来电话满怀喜悦地说:“我的继承公证办好了,可以提取十二万股金了!档案真的太重要了,万分感谢你们周到热情的服务!

 

东湖区档案局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