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调整普通公路管养事权

13.02.2017  15:31

      省政府日前下发了《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普通国省道、市政公路、农村公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管养确定了责任清单。

  此次调整明确了责任,按照《方案》规定,原本管养责任争议较多的普通公路穿越城区且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路段,明确由当地政府市政道路部门负责管养,高速公路连接线由当地县级政府确定管养部门,普通国省道原则上由设区市公路部门负责管养,农村公路由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管养。

  据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采用的普通公路基数统一为2016年报交通运输部普通公路数据。采用高速公路连接线属地管理原则,高速公路收费广场以外的连接线原则上统一由属地县级政府明确具体的部门或单位负责管养。已纳入城市城区范围内或已按城市道路标准改造建设的连接线由当地政府市政道路部门负责管养。其余全部纳入农村公路路网体系。本次事权理顺工作对公路移交前各所属养护职工、养护设备、债务债权不作理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