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撤市设区获国务院批复

13.11.2013  12:05
   中新网江西新闻11月12日电 (记者 范文娟) 中新网记者12日从江西省民政厅证实,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同意将原南康市的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调整后的赣州市中心城区面积是原城区面积的近5倍。

  赣州市位于赣粤闽湘四省边界的中心位置,是江西省最大的行政区,更是江西省人口最多、占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素有客家摇篮、脐橙之乡、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地等美誉。

  近年来,赣州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一市一区”的行政区划现状,导致其区位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难以有效提升,为此,赣州启动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江西省民政厅称,赣州调整部分行政区划获批,是中央充分考虑江西省和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作出的决策,是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江西省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官方还指出,赣州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有利于推动区域资源整合,加快调整城市布局,进一步发挥赣州区位优势,把赣州建设成为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有利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产业布局和城市功能分区,更好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城市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