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江西国税助力赣江新区建设发展
日前,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江西赣江新区挂牌设立,成为全国第十八个、中部地区第二个和江西省首个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挂牌设立后,江西省国税局迅速跟进,及时发布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助推赣江新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从需求调研、政策落实、征管保障、纳税服务和资金人才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新区发展的20条意见,助力赣江新区建设与发展。
江西赣江新区位于南昌市北部的赣江之滨,包括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和九江共青城市和永修县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570亿元,工业总产值193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3亿元,国税机关组织收入26.4亿元。今年1月~9月,国税机关组织收入23.8亿元。
据了解,在江西赣江新区酝酿设立之初,江西省国税局就组建团队,围绕赣江新区规划发展的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健康养老、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等产业,以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的目标定位,开展政策调研,了解域内企业需求。同时,借鉴其他省市税务机关支持国家级新区发展的经验,全面梳理适用于赣江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编制了赣江新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综合运用减免退税、税前扣除和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土地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认真落实营改增等税收政策,助力新区建材、家电、纺织、物流、航空运输和金融等现有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投资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科学预测新区税收规模和走势,加强税法执行的合法性审查,完善税收政策落实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税收政策落实专项检查或综合督导,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在赣江新区落地。
记者获悉,江西省委、省政府将赋予赣江新区设区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新区最大限度的发展自主权。凡是省里能够下放的权限一律下放,凡是省里需要推进的改革试点一律优先考虑在新区先行试验。为策应省委、省政府对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江西省国税局将进一步深化新区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