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筑企业要为民工买工伤险

09.04.2015  16:25

  本报南昌讯 王纪洪、信息日报记者刘定乐报道:3月下旬,江西省人社、住建、安监部门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规定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应为职工(包括项目上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方案规定,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应按本实施方案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从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方案要求,2015年1月1日后开工的建筑项目应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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