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

19.06.2014  15:26
      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该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意见》同时要求,探索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协调机制,选择3至5个人口较为密集、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
      《意见》确定了“以人为本、注重质量,产业支撑、产城融合,优化布局、城乡一体,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突出特色、传承文化,深化改革、市场主导”城镇化发展六项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城镇产业体系日益完善,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化融合度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同时,江西省将进一步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加快培育壮大城镇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实施百强中心镇建设、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意见》强调,在城市建设上,各级政府要当好战略规划大师,科学制订规划,引导企业市场行为和城市发展方向。在制订规划时,特别要注重规划的整体性,加强规划衔接工作,探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多规合一”。同时,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确保有序开发、精明增长。
  《意见》要求,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建立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机制,制订江西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内相关城镇群、都市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管。选择3至5个人口较为密集、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严格执行规划评估和修改制度,城市总体规划批复时间不足5年的,原则上不得进行修编,以保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坚决遏制“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领导一交流,规划便作休”现象发生,并加强规划实施管控,加大事前、事中监管力度,防止规划和实施“两张皮”,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保障规划刚性执行、全面实施。
  《意见》强调,要从省情、市情、县情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循序渐进,坚持先易后难、分批分层、试点先行,不搞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坚决防止搞“大跃进”、“运动式”推进,防止搞齐步走、一哄而上,确保全省新型城镇化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