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13.05.2017  14:34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新修订的《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和《关于以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江西“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工作正式启动。   2015年底,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河长制。一年多来,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别在组织体系构建、制度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引导等基础性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被水利部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范围予以推介。   新修订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河(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考核手段,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力争到2020年,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7.7%以上,赣、抚、信、饶、修“五河”及鄱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90%以上,长江江西段自然岸线保有率73%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主要地表水达标率85%以上,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