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进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记者钟端浪)日前,记者从省老龄委召开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大力推进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创造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江西做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重点解决老年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基本照护等问题。
加强老龄工作顶层设计。我省将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评估检查,确保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启动“十四五”涉老规划编制。开展《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
完善老年民生保障制度。我省全面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减轻老年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在做好重度失能人员护理保障工作基础上逐步调整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民生工程。落实高龄津贴制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标准。
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问题和短板,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重点在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服务、老年人营养改善、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与干预、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方面进行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安宁疗护试点,探索出台我省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单位。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等制度。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持续完善优惠政策,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家庭暴力、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和保健品诈骗等犯罪活动,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优化老龄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城乡社区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完善各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为老服务功能,增加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参与活动提供便利。探索发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更多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