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考试作弊,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14.01.2014  13:24

核心提示

  12日,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哈尔滨理工大学考点出现通讯工具作弊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高考、四六级考试、各种资格考试,有考试的地方,都可能有作弊在发生;无人值守电台、隐形耳机……谍战片中的高科技设备,在考场发出一道道挑战公平的“作弊电波”。

  不少网友惊问:多年持续严打之下,考试作弊为什么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蟑螂)”?

  持续严打,挡不住作弊案频发

  就在2013年12月26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公布了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要求对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严肃处理。而此前,各地一直在严厉查处各类舞弊案件。

  1月7日,甘肃省招办、甘肃省公安厅报告称,在今年的研究生考试中,在西北师大考点共破获三起利用无线信号进行考试作弊案件,涉及人员6人,涉案设备20多台套。

  1月2日,吉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一举抓获9名省内涉嫌非法获取国家考试秘密未遂案涉案人员,现场抓获报名参与考试舞弊、购买无线考试作弊器材以及接受考试舞弊咨询的考生26名,查获一批“考研保过协议书”、交款收据、无线考试作弊器材等涉案物品。

  2013年12月10日,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嫌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案件在湖北荆门告破。警方摧毁了一条覆盖全国20余省市、涉案价值千万余元,专门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谋利的犯罪链条,涉案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暴利驱动,作弊产业链已形成

  在暴利的诱惑下,作弊已经形成考生、中介商、作弊答案和器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其中作弊器材更是完整覆盖了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

  尽管已经“洗手”两年,但说起当初在考试界“叱咤风云”的历史,谭军还是很兴奋,电话那头的声音也提高了不少。

  “职称英语考试、四六级都不算事儿。”这位刚满30的湖南小伙称自己做这个“生意”多年,深谙“江湖上”的道道。

  “我们一般都是熟人介绍,先确定买主身份和价格,然后再开始运作,答案源、器材设备都是我们自己的,绝对没问题。”谭军告诉记者,监考松一点的职称英语等考试,一般是找“枪手”,花80块钱办个假身份证就进去了。“‘枪手’赚800元,我赚1200元,这就是个小钱。”

  但像四六级这类有专门监控的考试,谭军称,必须是“团队作战”,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十分隐蔽,已形成招揽客源、购买设备、组织答题、选取传送点、传送答案等“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尽管不直接见面,但考前谭军的“团队”会要求先把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等扫描过来,确定没问题再进行操作。“还要先进行演示,蹲点过后确定在什么位置传递答案,接收器是放在兜里还是缠在身上,或者嵌在笔上,都得讲究,否则很容易出问题。”谭军透露,他们对每个考点附近的地理位置都一清二楚,哪里适合蹲点驻守“了然于心”。

  作弊产业堪称暴利:一个“橡皮擦”接收器,制造商成本价不过40元,售价也仅为70-90元。通过网络购买的高考答案,每门课程的价格为20000-30000元,打包卖给考生,每人收取12000-20000元,而一个发射器可以向数十个“橡皮擦”发送信号。

  打击作弊,仍需“重拳”“猛药

  教育部2013年5月召开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所有涉考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尽管各级主管部门对作弊行为打击呈高压态势,但作弊手段高明加大了侦破力度,违法成本低,在暴利的诱惑下,铤而走险的大有人在。
 
  记者了解到,对于考试作弊案件,罪行认定主要有两种: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真正打击处理的多为第二种。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最高刑罚为3年有期徒刑。高额的犯罪利润和极低的犯罪成本,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敢于以身试法。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表示,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规范考试的立法,对考试作弊行为主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出台的临时性规定等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保密法定罪量刑。但这些处罚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力度偏低,难以对作弊者起到震慑作用。应尽快完善考试作弊行为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武器来震慑舞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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