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提速

17.07.2014  17:38
          近日,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进行督察通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确保圆满完成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
      江西省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共投资2985万元,将惠及1440户以船为家的渔民。按照江西省政府“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实施方案》确定了公开、公平、公正,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经济实用、自主自愿等基本原则,明确了补助内容、资金管理、实施要求、操作程序、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下达后,各市、县迅速启动工作,一些地方进度较快,及时制定工作细则,并已有部分渔民新居竣工,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有一些地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已对部分工作进展明显滞后的市、县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江西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补助对象的核定工作,深入基层、逐户核实渔民有关情况,摸清底数。严格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
      近期,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再次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察,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全省通报批评,确保今年全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