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实行综合改革责任分工
09.03.2016 15:49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日前,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制订出台了《2016年综合改革责任分工方案》,并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据悉,该方案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6〕5号)精神,实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良好开局而制订出台的。
该方案的制订出台,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今年30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而且明确提出了省社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分管处室承担综合改革任务的督导和协调,要求各责任处室切实履职尽责,协办处室全力支持配合。
与此同时,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还将对改革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并从3月份起按月进行督查通报,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09.03.2016 15:4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