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2017年2月24日)
为抓住新经济发展时代机遇,大力推动我省新经济发展,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上来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新经济正在加速形成,呈现出生产要素高端化、社会生产智慧化、创新创业大众化、企业组织平台化、产业链结网络化等新特征,日益成为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举措。
(一)重大意义
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条件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难以为继。培育发展新经济,有利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推动新动能加速成长和传统动能转型升级,构建技术先进、协调融合、优质高效的新型产业体系,实现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而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解决供需矛盾和结构失衡问题。培育发展新经济,有利于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进而带动需求提质升级,实现供需在更高水平的平衡。
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是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强力支撑。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关键时期。我省面临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的双重压力、既要扩大总量又要提升质量的双重任务、既要勇于变革又要防范风险的双重挑战。加快发展新经济,有利于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经济总量质量双提升;有利于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加快形成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发展模式,走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发展新路;有利于全面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创新创业活力,真正实现富民强省、共享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引领,以重大功能性平台为主要载体,以特色优势产业为突破口,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融合互动、供给与需求有效衔接、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协调并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强有力支撑。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使企业真正成为新经济发展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主动服务、效率优先,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政策支持、标准规范、资源开放等方面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减少直接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激活要素。加快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推广创新成果、支持业态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知识和智力资源尽快实现经济价值,努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人才、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充分发挥其对社会生产力的高“乘数”效应。
坚持改革为先,开放包容。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新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坚持从供给侧突破,进一步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打破新经济企业进入市场的瓶颈。坚持开放共享发展,创新多主体、跨空间、泛资源合作机制,推动各类要素资源整合。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探索实行更具弹性和包容性的新型管理模式,更多采用事后监管、底线监管等手段,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坚持突出特色,重点突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立足江西实际,向特色优势要竞争力。依托赣江新区、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重点平台,努力在发展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突出向实体经济聚力发力,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促进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我省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竞争力强的新经济产业体系,新经济成为支持全省发展的新增长引擎,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江西成为中部地区新经济发展重要聚集地。
新技术加速成长。新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成果转化速度不断加快,对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升。全省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20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2%,全省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年均增长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
新产业加速发展。培育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过50亿的新经济龙头企业,建成一批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新经济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35%以上;新材料、大健康、电子商务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交易额)均突破1万亿元,新型电子、生物医药、航空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2500、2000、1000亿元,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倍以上。
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达2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8%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5以上;分享经济规模显著增强,打造一批交易额过百亿的示范平台;大数据应用更加广泛,社会服务更加便捷普惠。
新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支持、激励新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适应新经济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和模式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投身新经济发展、鼓励新经济发展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到2030年,我省新经济规模和竞争力整体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新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新经济成为引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动力,江西成为全国新经济发展的重要集聚区。
二、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
(一)新制造经济
深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3号),加快发展以智能制造为重点的新制造产业,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变“江西制造”为“江西智造”。
1.大航空。航空制造。依托洪都、昌飞等整机制造龙头企业,发挥我省科研院所优势,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着力打造南昌航空城,积极创建南昌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机身大部件制造由前、中后机身向核心部件拓展,争取国产大飞机核心试飞基地落户南昌。加快景德镇直升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着力引进、生产一批先进适航机型。加快引进、研制轻型公务机、超中型公务机、轻型涡桨飞机等通航飞机及各类无人机,积极创建一批通航小镇,加快推进南昌、景德镇国家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全国通用航空发展示范省。航空服务。重点依托景德镇吕蒙、共青城、吉安桐坪等通航小镇,打造一批飞行俱乐部、通航飞行培训基地;积极争取在武功山、龙虎山、庐山西海、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地开展空中游览试点,探索开展观光游览、空中摄影、私人飞行等服务。
2.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南昌、上饶、赣州等新能源汽车基地建设,着力发展小型乘用车、城市公交车、城市专用车等优势产品,努力突破电池、电机、电控关键零部件以及整车设计、动力总成、系统匹配等核心技术,加快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示范区。智能汽车。鼓励江铃集团、昌河汽车等重点企业,联合福特、北汽等战略合作伙伴,开展智能车载终端、汽车进程服务人机交互系统、自动驾驶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动传统汽车向智能化、网联化方向发展。
3.新型电子。半导体照明及智慧照明。以硅衬底LED原创技术为引领,做大做强“南昌光谷”,推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联动,加快室外路灯、室内照明、导览应用等智慧照明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智能通信终端及关键零配件。依托南昌临空经济区、吉泰走廊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等,大力提升新型显示材料、触控屏模组、多层电路板等关键环节技术能力,积极探索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加快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智能终端。虚拟现实。做大做强南昌VR产业基地,重点发展VR/AR硬件、内容制作、跨界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北斗导航等重点产业,努力打造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电子产业基地。
4.智能装备。新一代机器人。以南昌为核心区域,九江、吉安、赣州、新余等地为发展支点,加快引进、开发系统集成、导航控制、视觉定位、自主控制等核心技术,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殊机器人等新一代机器人。新型成套智能装备。积极培育3D打印、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测控装置、智能安防产品、先进轨道交通设备、新型医疗器械等新型成套智能装备,加快形成一批产业链条比较完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特色智能装备产业集群。
5.新材料。先进基础材料。依托江铜集团、中国南方稀土集团、九江石化等重点企业,加快突破新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重点发展新型特种材料,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前沿新材料。加强与新材料重点领域国内外龙头企业的对接、引进与合作,加快推进科研成果在我省转化,超前谋划布局,积极引进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基材等一批战略前沿材料重大项目。
(二)新服务经济
积极顺应服务业迅猛发展势头,着力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1.工业设计。鼓励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化设计,创建一批专业性、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加快推进集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于一体的集成设计。积极引进“洛可可”集团等国家级工业设计企业,加快建设一批本省工业设计中心,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在重点工业产业集群配套布局。
2.现代物流。引导制造、商贸龙头企业围绕核心业务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设立专门供应链管理部门,与上下游企业建立供应链联盟,加快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引进并培育一批大型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高效提供信息咨询、订单管理、物料配送、仓储服务等服务。大力推进全省17个铁路物流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万佶、天合、物流团购等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传化集团智能公路港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南昌、九江物流标准化试点,推进赣州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建设。
3.总集成总承包。积极推动重大装备、航空制造、新能源、新型电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大力发展成套设备、工程承建等领域的“交钥匙”工程。鼓励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快由单一的生产制造向综合性提供方案咨询、研发设计、技术服务、设备维护等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服务转变。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承揽国际产能合作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投建营一体化”,支持有基础有潜力的企业打造国际级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商。
4.现代金融。加快在赣江新区打造“全牌照”金融体系,积极创建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区。继续引进一批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力争落户区域性股权登记托管平台。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赣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或业务机构,培育和引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打造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发挥好江西产权交易所、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地方金融交易市场作用,加快组建地方性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股权融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信用服务等新型金融服务。
5.全域旅游。按照“全域布局、全景覆盖、全局联动、全业融合、全民参与”的要求,加快推进18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体现江西特色、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精品路线,培育全域旅游核心产品。着力实施“旅游+”融合工程,促进旅游与农工商、文化教育、体育、中医药、健康养老等领域互动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休闲农林渔业、乡村民宿游、工业观光游、商务考察游、研学游、养生养老游、自驾车营地游等全域旅游新业态。积极开展全域旅游整合营销,组织携程网旅行定制师、旅游“大V”等对我省全域旅游进行体验推广。
6.文化创意。加快打造以南昌为核心、多点支撑、联动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带,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创意基地、创意街区、创意小镇。大力发展时尚经济,加快推进中国(江西)服装创意产业园、九江珠贝城首饰产业基地等一批重点基地建设。切实激发陶瓷、雕刻、油画等传统文化产业新活力,着力推进景德镇陶瓷文化基地、鹰潭雕刻产业基地、上犹创意油画产业园、黎川油画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发展动漫游戏产业,创作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红色、绿色、古色动漫游戏及衍生品。鼓励发展文化娱乐产业,打造一批大型山水实景演出、都市灯光实景秀、现代舞台剧等演艺精品。
(三)绿色经济
坚持“生态+”理念,切实把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新经济发展优势。
1.绿色智慧农业。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农业“接二连三”工程,大力推进农业和健康养生、休闲娱乐、教育文化等领域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市民农场等新型业态。着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壮大产业集群规模。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加快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打响“四绿一红”茶叶、鄱阳湖水产品、赣南脐橙等一批绿色有机农业品牌。深入推进全省“123+N”智慧农业建设,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智慧农场”工程,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电商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
2.大健康。依托我省生态资源和产业优势,着力构建综合大健康产业体系。中医药。着力打造江西国家级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南昌国家中医药健康产业示范区、上饶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樟树“中国药都”,建设一批赣产道地优势中药材种植基地,大力支持中成药大品种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加快组建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集团,积极实施热敏灸海外发展计划。健康养老。大力培育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休闲、特色健康管理等康养新业态,积极探索医保养结合、异地型养老、农家式养老、“虚拟养老”等新型康养模式,着力打造明月山硒温泉康疗中心、仙女湖国家疗养康体中心等一批康养产业综合体,在庐山西海等地加快建设一批养老小镇、养老庄园。运动健身。依托环鄱国际自行车赛、江西网球公开赛、玉山中式台球世锦赛、南昌马拉松等赛事品牌,加快发展体育赛事,打造一批体育健身俱乐部,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体育培训、场馆服务、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及体育旅游等行业联动新业态。
3.节能环保。重点打造南昌节能环保产业研发和服务核心集聚区、萍乡环保产业集聚区、赣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新余节能装备和环保服务集聚区。高效节能。依托江特电机、江联重工、江西华电等重点企业,积极发展高效电机、节能锅炉(窑炉)、低温膨胀螺杆发电机组、地源热泵、环保仪器仪表等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特色环保。加大对土壤修复、污水处理、气体净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力度,着力推进多孔陶瓷膜材料、新型环保滤料、脱硫脱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剂等产业化,加快构建有色金属、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的循环经济链和产业体系。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综合解决方案为主的节能环保服务,积极培育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再制造服务等新业态。
4.新能源。光伏新能源。以晶科能源等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高光电转换率晶硅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关键组件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大力发展居民住宅、商业楼宇、工业厂房等分布式光伏发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基地。锂电新能源。依托锂资源及深加工技术优势,支持赣锋锂业、福斯特新能源、孚能科技等企业在正、负极材料及隔膜、动力电池等领域进行产业化技术创新,着力引进比亚迪、万向等动力电池领军企业,打造宜春、新余、赣州等锂电产业集聚区。
(四)智慧经济
发挥数据资源的要素作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将数据资源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1.大数据及云计算。围绕打造全国性和区域性信息交换枢纽和信息存储中心,加快推进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基地、浪潮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上饶大数据中心、抚州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交通物流、现代农业、工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云服务发展行动,加快建设一批“云上江西”工程。
2.物联网。积极实施物联网先行工程,强化物联网技术引进、创新、集成应用,大力发展射频识别、传感器等关键装备,加快培育一批物联网龙头企业、公共平台及示范基地,支持鹰潭创建国家窄带物联网试点城市。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工业、农业、交通、能源、生态、健康等领域一批物联网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系统集成、示范应用于一体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3.电子商务。突出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快推进铜、稀土、钨等大宗商品电商交易中心建设,在陶瓷、旅游、医药、农产品等领域集中扶持一批行业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着力培育中兴电子商务城、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赣州电子商务总部基地等一批重点基地。推广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社区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等新模式,积极培育网上农贸市场、数字农家乐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大力推进南昌、赣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在赣州、南昌综保区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4.移动互联网。重点依托南昌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软件产业集群,支持飞尚科技、思创数码、贝谷科技等软件企业“外引内联”,着力突破移动互联网系统软件、人机交互、应用开发、虚拟化等技术,积极发展移动办公、移动娱乐、移动支付、移动阅读、移动社交、移动广告等触媒产业。
5.数字视听。重点在南昌、吉安、赣州等地培育一批数字内容企业,积极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数字音乐、数字阅读等数字内容及服务,布局建设新媒体版权阅读内容库和新媒体内容加工制作云平台,打造一批数字媒体、数字阅读、数字家庭等应用基地,努力实现数字视听内容、技术、产品、服务和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五)分享经济
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闲置资源,实现供需高效匹配。
1.生产能力分享。积极推进与阿里巴巴“淘工厂”等一体化企业产能分享平台开展战略合作,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关键设备、制造产能、信息基础设施、现代能源等分享工程,鼓励发展企业间业务协作、外协外包、众包生产、按时计费、柔性定制等产能分享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链协作和本地配套,搭建覆盖我省主要产业集群的产能分享平台,打造立足江西、面向全国的生产能力整合分享生态圈。
2.创新资源分享。针对产业转型的关键、薄弱环节,加快组建基于互联网的市场化创新资源共享平台,重点推进科研仪器、紧缺人才、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分享工程,广泛提供“网络虚拟人才”、科研联合攻关、科技咨询与合作开发项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等新型科技服务。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创新资源分享示范基地,加快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服务体系,助推全省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3.生活服务分享。积极引入好大夫在线、途家网等一批国内外领先的互联网分享企业在赣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动滴滴出行、土巴兔等赣籍人士回赣创业,稳步推进知识技能、闲置空间、健康医疗、教育文化、交通出行等领域生活服务分享工程,重点开发一批家政服务、休闲度假、远程治疗等领域行业应用软件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着力强化要素支撑
(一)强化人才支撑
1.实施高层次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制定引进高层次海归人才的专门政策,加强与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对接,重点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成果的人才团队。探索建立全球产业领军人才信息库和搜索引擎,定期制定并发布重点产业引才目录,开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专门通道,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端外国专家和海外工程师。在赣江新区等重点区域,积极创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中心。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担任新型科研机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制度。
2.完善柔性引进人才机制。研究制定我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意见。完善省校(院)人才合作机制,积极搭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海智工作站等载体。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投资兴办实业等合作方式,以及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柔性引进一批国内外原创性科技创新人才、高水平经营型管理人才。
3.积极吸引赣籍人才回归创业。大力引进海内外赣籍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企业家,鼓励海内外各类赣籍人才通过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乡、设立返乡创业联盟等方式回乡创新创业。研究制定对赣籍人才回归创新创业的专门奖励扶持政策,对全省新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优秀人才精神上给予鼓励、政策上给予扶持。
4.切实激发省内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落实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激发省内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赣鄱英才555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等人才培育计划,着力支持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投资者、草根创新创业者。建立符合创新创业需求的高校学科调整机制,建设符合新经济发展的特色专业点和专业群。建立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按规定减免税费,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完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和管理措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
1.深入推进创新发展重大工程。重点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和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十三五”期间,新增建设50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新增50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新增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推进20个左右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确定5个左右重点产业骨干工程。对重大专项实行“一项一策”,集中资源予以全力支持。
2.着力构建“四位一体”创新生态体系。重点打造“联盟+基地+融资+人才”创新生态系统,建立一批由龙头企业、中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组成的产业联盟,培育创新团队和人才,构建创新全产业链孵化体系;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园区及产业基地,按照放大一批、做优一批、做强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打造一批新经济示范基地,形成创新创业发展的策源地和集聚地;充分发挥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经济重点领域的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支持设立一批创投机构和新经济企业投融资平台,促进项目融资对接;联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和相关教育机构,建设一批新经济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强化人力资源支撑。
(三)强化平台支撑
1.突出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借鉴深圳、苏州等地成功模式,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办学、设立分院,共建高端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建设若干共性技术研发支撑平台,打造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出台专门政策,鼓励外资企业、本土跨国企业在赣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
2.大力促进众创平台专业化发展。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多方协同,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培育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推进南昌腾讯众创空间、景德镇“陶溪川”陶瓷文化创意园、上饶创梦空间创业园、九江中青数媒APP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孵化机构,支持有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搭建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立有利于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进行创客化、平台化改造的制度。支持创建创业大学、创客学院等新型平台,提供开放的创新创业载体。
3.整合提升综合性平台。以南昌国家高新区为龙头,联合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等国家高新区,积极创建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创新研发、中试孵化、中介服务、人才资源和金融资本向园区集聚。支持赣江新区申报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赣江新区与北京中关村合作,力争设立北京中关村(江西)科技园,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引导高端要素聚集,形成新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
(四)强化数据支撑
1.建设高效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全光网”城市和农村光纤宽带建设,加快实现城镇地区百兆光纤全覆盖和行政村光纤全通达。着力提高4G网络覆盖率,推动4G无线宽带网络向重点行政村、风景区、高速铁路、产业园区等延伸覆盖,鼓励城镇热点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在重点城市适时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布局下一代互联网,重点部署物联感知、云计算中心、大数据平台、内容分发网络等新基础设施。
2.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根据数据安全属性,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制度,积极稳妥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建设全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统一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先行开放宏观经济、交通、医疗、教育、资格资质、产品质量等数据,加快推进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档案等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加强互联网数据与政务数据资源的配合应用,努力在产业互联、行业精细化、精准营销等方面催生更多的新经济形态。
(五)强化金融支撑
1.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发挥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作用,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级政府和园区设立各类引导基金,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鼓励社会投资人和基金管理团队共同参股设立各类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国资创投管理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并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考核目标及相应的薪酬水平。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来赣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风险投资。
2.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设立新经济企业上市储备库,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培育计划,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鼓励创新型企业增资扩股。完善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政策。支持新经济企业通过债券、票据、信托等方式融资。
3.创新间接融资方式。积极发展政策性科技担保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企业创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支持设立创新创业风险补偿基金,健全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扩大新经济企业贷款规模。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实行投贷联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探索设立无形资产转让交易平台。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探索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
四、全力打造最优政策体系
(一)市场准入政策。按照既要规范、更要放活的治理理念,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破除制约新经济发展的不合理束缚和“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本着降低创业门槛的原则,新经济可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在赣江新区等重点区域试点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对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制度。深化“宽入严管”的商事制度改革,加大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力度,积极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优先探索对新业态实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试点。研究制定针对新经济形态工商注册的具体办法。
(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完善在线创意、研发设计、众创众包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探索建立一批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和救助网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庭,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特别是加大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三)市场主体信用奖惩政策。推动出台我省信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积极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规范市场主体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评价、应用和服务体系,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高效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服务。全面推进全过程信用管理,健全诚信“红黑榜”制度,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提供信用融资等激励,对失信者按规定实行限制准入、融资、消费和政府采购等惩戒。
(四)人才吸引激励政策。切实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及江西省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优秀人才团队科研成果转化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更具竞争力的吸引激励人才政策。提高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创业启动资金、科研配套经费、安家补助、岗位津贴等奖励标准,完善户籍办理、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配套便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赋予创新人才充分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科研人员在岗离岗创新创业和依法依规开展兼职兼薪。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探索安排专项编制。用人主体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限制;柔性引进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按规定在单位成本中税前列支。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可按规定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前利润考核。
(五)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切实贯彻国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完善贡献与所得相匹配的薪酬机制。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号),加快打开和拓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进一步下放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成果收益全部归单位。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奖励,提高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收益用于人才和团队激励的支出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持有股权,对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协议转让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和员工持股激励,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入股或并购方式购买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
(六)财税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新经济企业予以倾斜,狠抓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推动新经济企业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经济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科技奖励资金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制定扶持省级新经济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具体政策。
(七)政府采购政策。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机制,加大对初创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依规提高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用比例,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探索建立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进行奖补。在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支持新经济中小企业参与招标采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资质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
(八)土地支持政策。针对新经济发展特点,探索实行弹性出让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对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与互联网融合新业务、新业态的,实行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过渡期政策。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新经济主体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对符合新经济主攻方向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五、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下设新制造经济、分享经济、创新金融等重点领域专责推进小组。各地要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落实加快新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责。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形成社会合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新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对新经济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及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探索建立跨行业技术人员、一线工作人员、专家的决策咨询机制。特别是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建立健全各方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利保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享发展的良好格局。
(四)开展考核督导。探索建立新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适时研究制定新经济发展监测评价实施方案,动态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将加快发展新经济的实施情况与成效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和省直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五)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出台实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新经济创业投资失败免责有关细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有利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