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宣贯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28.03.2014  20:16
会议现场 刘丽华副处长作学习辅导         3月27日上午,全省水文系统《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宣贯工作部署会议在南昌召开。省水文局党委书记、局长祝水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政法处副处长刘丽华、省水政总队副队长刘国平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水文局副局长余泽清主持。     祝水贵指出,《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省水文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推进江西水文依法管理的重大举措,将依法解决我们水文事业发展的瓶颈,有利于水文在防洪保安、生态安全、粮食安全、供水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是今后一段时间全省水文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     祝水贵强调,全省水文上下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熟练运用《管理办法》,确保《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在履行《管理办法》所赋予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身所承担的义务。从事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得伪造水文资料,不得漏报、迟报、瞒报水情信息。每个岗位的每名职工都要遵守水文职业道德,切实扮演好社会公益性事业这一角色。     祝水贵要求,全省水文要在做好《管理办法》宣贯工作上下功夫,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经费投入,严格责任考核,确保宣贯工作取得实效。要找准宣传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除面向水文系统内部宣传外,要重点面向水利行业、面向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更大支持,让全社会都了解水文、关心水文、重视水文、支持水文。     会上,刘丽华高度评价了《管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并结合立法的背景和目的,立法的必要性,规范的主要内容,培养和运用法治思维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学习辅导。刘国平感谢长期以来水文为水政执法提供的资料支撑,并就加强水文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建议。     会议讨论了《管理办法》宣贯方案,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宣贯工作进行了探讨。     省水文局领导,省水文局各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鄱阳湖)水文局局长以及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