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炉

11.01.2017  20:38

  盐改后,我省食盐价格或略降 

  昨日上午,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近日印发了《江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取消食盐准运证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跨区经营。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取消食盐准运证,放开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含卫生许可证)和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可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

   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

  《实施方案》规定,今年1月1日开始,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价格可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价格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我省还取消了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此外,我省将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5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122家食盐批发企业(合计127家)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政府补贴保证边远地区吃上盐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盐改后,我省将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对于边远贫困碘缺乏地区,我省将加强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帮扶地区范围,各地采用政府补贴运销费用的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

  我省还将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

   盐改后,预计盐价只降不升

  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建管处处长张忠文介绍,我省是食盐主产区,食盐供应十分充足。全省食盐日产量3000吨,是日消费量450吨的近7倍,产大于销。盐改后,食盐放开销售区域限制和价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食盐流通销售领域,中间环节减少,食盐价格将会下降。

  另外,外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在江西销售食盐,竞争加剧,也将导致盐价下降。 (记者 徐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