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22.07.2016  12:32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现将省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普法工作。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处室

普法责任

办公室

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和考核有关事项

综合应急处

负责面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法制监督处

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及省局普法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活动;组织协调本单位普法指导和考核工作

食品生产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生产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流通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流通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餐饮服务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餐饮服务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保健食品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

药化注册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用药安全知识

药化生产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用药安全知识

药化流通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药品管理法》中有关药品流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用药安全知识

医疗器械处

负责面向社会、执法(服务)对象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用械安全知识

科技标准处

负责面向社会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技术标准及产品抽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人事处

负责组织省局处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并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规划财务处

负责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

机关党委

负责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科级以下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方面,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新闻宣传办公室

负责牵头组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并投放普法公益广告;运用“江西普法网”、“法治江西微博”等省级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临街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稽查局

负责推进本单位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建立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采取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参照省局的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普法方案、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省局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参照省局的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普法方案、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

其他直属

单位

参照省局的工作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普法方案、责任清单,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