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常抓不懈 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江西省高速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高速集团党委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狠下功夫抓落实,精准发力出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新亮点,迈向新常态。
在责任落实上,找准支点巧发力——明责、履责、问责
省高速集团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范,初步建立起一套集约谈、问责、立制为一体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每年年初,该公司党委书记与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应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各党支部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廉洁从业“一岗双责”承诺书》,要求每位员工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守纪律、讲规矩,不滥用职权等六个方面作出承诺,有效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意识。
2015年4月,该公司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印了《廉洁从业“一岗双责”工作手册》,依据各岗位的业务工作职责,细化完善了对应的廉洁从业职责,为每个岗位量身定做了落实责任的控制指标。
“《廉洁从业“一岗双责”工作手册》使我们对自身的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和廉洁从业职责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一位员工阅读工作手册后感慨地谈到。
此外,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或出现问题的,该公司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板子,甚至摘“帽子”,从责任追究的组织、执行、程序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印发《江西省高速集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江西省高速集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江西省高速集团违反廉洁从业“一岗双责”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明确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内容,并针对落实“两个责任”对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纪委责任追究的23种具体情形和履行廉洁从业“一岗双责”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11种具体情形,以及严格问责的8种方式。从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责任追究、检查评价等环节,形成完整的制度链条,真正实现了领责有主、履责有岗、问责有据。
在制度建设上,瞄准问题巧攻关——亮权、分权、控权
近几年来,江西高速公路一直处于大建设、大发展阶段,重点工程项目多、资金流量大,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也多,廉政风险也大,如果领导干部自身不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就很容易走向违法违纪的道路。针对这一问题,省高速集团以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以工程建设为重点领域,围绕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让公权力与个人私利实行“物理隔绝”。针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现象,逐一排查各环节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编印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工作手册》。
在全省率先推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采取“一公开一保密、两个自动、五个随机”,并创新“五统一”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严厉打击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有效地解决了招投标过程中“量体裁衣”、“虚假操作”、“暗中偏袒”、“暗箱操作”等现象,……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工作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领域一步步迈向新模式。
“全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做到了公平竞争,避免了人为因素干预。”江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路基路面工程后,该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道。
“现在打招呼接工程的情况几乎没有,我们的工作也越来越好做了。”一位项目管理人员感慨地谈道。
同时,大力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等制度,给“一把手”用权设置“隔离墙”。“一把手”由过去的直接分管转换为监管者的角色,既压实了“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又压实了班子副职“一岗双责”的责任,做到了用权必须担责,有责必受监督。从而使权力分解下放到位,用权监管到位,决策监督到位,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在全公司范围内编织起一张不能腐、不易腐的“廉政网”。
在廉政教育上,创新载体巧突破——倡廉、导廉、警廉
打造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园林,开展廉政书法比赛、廉政摄影比赛、廉政知识竞赛,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巡展巡播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倡廉、读书思廉、红歌唱廉、案例警廉、文艺颂廉、员工评廉,努力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该公司一些员工在谈到廉政文化时说到,“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廉政文化生活,又让大家提高了廉洁自律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提醒作用”。
“坐在旁听席上,听着公诉人历数的一组组受贿证据,看着当事人悔恨的表情,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警示我们要守纪律、讲规矩,要时刻记得用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引以为戒。”这是一名干部在观看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录像后所发出的感慨。近年来,省高速集团坚持利用典型案件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开展廉政巡讲、发放警示录等方式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
2014年6月,在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了“前车之鉴、远离贪腐”廉洁从业大讨论活动。对近年来发生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剖析,编印了《江西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反腐败案件警示录》发放至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2015年5月,该公司纪委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创新教育形式,纪委领导带队深入17个单位和13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开展了“以案示警,以案肃纪”廉政巡讲活动,围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4种常见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工程施工、验收环节3种常见的违纪违法行为,挑选了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告诫广大干部员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巡讲教育直接覆盖党员领导干部800余人。
“不求黄金万两,只求健康平安”这是一位领导干部家属写下的廉政寄语。“幸福家庭,廉洁是本,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养家,用实际行行动铸就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共同创建幸福美好的生活,为江西高速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一封封家庭助廉倡议书发至干部家属手中,家庭助廉活动在干部员工中得到广泛开展。
在执纪问责上,保持定力巧深入——抓早、抓小、抓细
据统计,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江西省高速集团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这是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江西省高速集团亮出的作风建设成绩单。在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初期,还曾有这样的议论:“该不会又是一阵风吧?”如今,这样的议论已悄然湮灭。
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江西省高速集团狠抓“四风”问题不放松,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了治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公车私用、“会所中的歪风”及“红包”治理等专项活动,积极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发出“月饼禁令”、“贺卡禁令”和“烟花爆竹禁令”……此外,还有《江西省高速集团贯彻落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规范”〉实施办法》、《江西省高速集团“六个严禁”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公布……一条条敢于动真碰硬的举措相继出台,使反“四风”没有成为一阵风,让职工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公务接待基本上没有了,现在酒也不用喝了,身体各项指标也更正常了。”一位基层单位的干部说道。八项规定出台后,不光管住了干部嘴上的吃喝,也使干部迈开腿深入基层的次数更多了。特别是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通过学条规、学论述、学榜样,广大干部普遍感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了,职工群众也明显觉得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更强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也多了,干部与群众的心也连得更紧了。
2015年7月,为牢固树立抓早抓小工作理念,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纠正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滑向违法,该公司大力开展了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试行工作,现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前有些领导干部犯了小错误,由于构不成违法,有时就放下来了,或者打个电话提醒一下了事,警示作用轻微。导致有的人认识不到错误的严重性,继续我行我素,最后酿成大错,锒铛入狱。现在,‘三转’工作开展之后,我们把重心放在查办案件和监督执纪上,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反映一般性问题的线索,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及时提醒,敲警钟,对严重违纪者给与党内处分,并通报,有效防止了小错酿成大错。”该公司纪委有关同志说道。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江西省高速集团共受理群众举报233件,立案32件,结案32件,给予党纪处分34人,撤职1人,解除劳动合同16人,警示谈话67人。
该公司纪委一位同志说道。“近几年来,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目前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投诉举报也少了,2014年我们共受理信访举报件85件,其中上半年40件,2015年上半年共受理27件,同比下降了32.5%,我想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更强了”。
一些领导干部虽然受到处分,但他们对纪检监察部门抓早抓小的做法心存感激。一位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说,“纪委时时提醒,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我们在单位是领导,工作生活上犯点小毛病,很少有人指出来,日积月累,小错误可能就会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以上这些仅仅是江西省高速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做的一系列工作的缩影,通过近几年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创新,省高速集团已形成了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工作格局,呈现出“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氛围。(省高速集团纪委)(来源: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 江西交通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