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试点公务消费网络监管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全省统一的“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今年将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试点,并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实施。
监管平台统一开发、分级负责
据悉,监管平台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建设,实行各级监管负责制。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直接监管责任。
为稳步推进“三公”经费监管工作,将选择10个省直单位、3个市本级和7个县(区)先行试点,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铺开。试点市县的试点部门由试点的市县自行选择。设区市认为所辖的县区有条件同步开展的,可以统一实施。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将于2017年1月在全省全面铺开。
商家提供虚假发票要取消资格
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采取公务消费商家注册制,即:各公务消费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消费商家(包括单位内部食堂),商家负责下载安装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软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注册。
商家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后,即视同自动取得全省公务消费商家相应资质。注册商家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发票和消费清单的,将记录在案,严重的将取消其公务消费商家资格。
严格“三单”报账实行预警
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立后,各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支出报账要严格实行“三单”报账制,即每一笔“三公”经费支出报销均需要同时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公务接待报账还要有来人单位公函和单位接待审批单。
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和支出标准将导入系统中,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金额或者进度设置参数,及时进行消费预警,高档消费将一律不能支出。(记者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