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购置农业机械可获补贴
28.03.2015 17:10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本报讯(江西日报记者林雍)3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有关部门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范围、对象、程序作出规定,改变了往年“一年一个政策方案、年年政策靠坐等”的局面,真正实现补贴政策延续性和常态化。
据介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补贴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除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外,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4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
农业机械补贴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0大类25小类46个品目。其中,对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联合收割机实行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补贴机具必须是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购机者可在省内任何一家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经销企业处自主购机。经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28.03.2015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