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园林局被曝两职工做律师吃空饷

03.01.2014  18:52

  “吃空饷”正成为眼下社会各界围剿的热点。近日,有读者向本报举报,沧州市园林局职工陈×贤、马×金身为园林局职工,但二人长期不上班,在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工资照拿,成为实际的吃空饷者。记者多部门调查证实,确有其人,确有其事。

   记者调查:

   园林局职工兼职做律师属实

  昨日,记者就读者反映的情况首先致电沧州市园林局,该局劳资科一位女士在听到记者询问“该单位是否有陈×贤、马×金二位职工”时,十分肯定地说:“有,有这两个人”,并提到二人“是我们单位的正式职工。”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二人更多的情况时,该女士称需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记者。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陈×贤”,立即看到,陈×贤,沧州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长领域为:“债务债权,损害赔偿,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企业改制,破产清算,消费者权益,离婚,人身损害赔偿。”记者看到,陈×贤律师的网络工作室随时接受在线咨询。当天,记者拨打网页上留下的本人手机号“130××××6999”,接电话的正是陈×贤本人。记者阅读网页得知,陈×贤律师,业务精深,服务周到,是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网上搜索“马×金”时,记者看到马×金所属律师事务所为:沧州市福鑫律师事务所。此前,网上公布的一份沧州中院的判决书中,“马×金”的身份为:诉讼代理人。

   司法局:

   有工作单位,不能做执业律师

  记者从一位业界人士处了解到,因律师为自由职业者,曾几何时,很多人虽有工作单位,但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却偷偷在外兼职做律师,但现在除高校教师外,国家有规定明确执业律师不能是兼职。还有一种是公职律师,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但记者查看陈×贤、马×金其工作内容的相关介绍,与其所在的园林管理基本没有关系,因此也谈不上公职律师。在单位挂名,却长期请假脱岗,这已构成事实上的吃空饷。

  昨日,记者就二人情况又致电沧州市司法局律师处。该处岳姓处长在听了记者的询问后说,首先,陈×贤是沧州市司法局备案的执业律师。至于马×金,此人不是执业律师,其身份应该是法律工作者,详细情况岳处长建议记者询问该局基层处。对于读者举报的“园林局职工是否可以兼职做律师”的问询,岳处长明确表示:“不可以”。此后晚些,岳处长再次告知本报,经查阅,陈×贤在申请执业时,提交的材料是“无业”,那么,如果确像记者所说的,该人有工作单位,那是不允许她执业的;如果证实此人在申请执业时提供了虚假材料,待调查核实后,他们将予以注销。

  至于马×金,沧州司法局基层处一位男性同志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说,马的身份是法律工作者,新登记的法律工作者也是不允许兼职的,至于早先登记的法律工作者,因为情况复杂,是否可以兼职,他们需请示省司法厅明示。

   沧州市园林局:

   正在调查职工请假脱岗一事

  昨天下午,沧州市园林局张局长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接到记者调查后,他们十分重视。陈×贤、马×金为本局职工,平时也来上班,但有时他们有事请假,也不知他们干什么去了,目前,已责成主管副局长找二人谈话,如果仍愿做园林职工,就放下其他事务;如果他们坚持做别的事儿,那么,需要从园林局辞职。(燕赵都市报记者赵书华)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