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治疗角膜炎变失明 医院假冒患者签同意书

20.02.2014  11:25

昨日下午,深圳横岗人民医院大门外,工伤申请被驳回的陈先生为工作忧心

陈先生称自己吃了医院开的药后病情加重,左眼已经失明

南都讯: 2013年1月,48岁的陈四清因左眼红痛伴畏光流泪,前往横岗人民医院治疗,住院15日后病情无好转的他要求出院,医院随后开出头孢等药物。三日后因病情加重,陈先生前往深圳眼科医院治疗,院方告知其已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左眼失明的陈先生认为,横岗医院在药物敏感试验知情同意书上假冒其签字,目前已对此提起诉讼。

治疗:从角膜炎到左眼失明

2000年,陈四清进入深圳天然园山风景区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然园山公司)从事保安一职,据他介绍,2012年10月,因园区大门修改,每天面对着电焊光,水泥、尘土飞扬。该年12月,他左眼出现红痛,伴有流泪、视线模糊等症状。2013年1月1日,陈四清前往横岗人民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角膜炎,住院15天,病情并无好转。随后陈四清要求出院,医院随后给他开出头孢等药物。

陈四清称,3日之后,病情加重的他前往深圳眼科医院治疗,医院称治疗时间被耽误,随后先后三次对他进行角膜移植等手术,但未能见效。2013年3月,陈四清的左眼已经失明,专业司法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据陈四清介绍,深圳眼科医院告知其,目前唯一的办法是安装义眼来替代坏死的眼睛,“但即便这样,视力已经无法恢复了”。

工作:遭辞退,工伤申请被驳回

陈四清与公司的合同截止期至2017年,但因为左眼失明,陈四清未能工作到那个时候,去年3月,该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据陈四清介绍,左眼失明后,他认为,因为经常在大门看守,而大门长时间整修,每天面对电焊光、尘土、水泥灰,导致眼部受到感染。随后他向深圳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对此提出反驳,工伤申请并未通过。

心中不服的陈四清随后提起行政复议,复议书中虽调查证实他的工作岗位距离改建路面作业和电焊作业点不到一二米距离,以及2012年12月23日水泥灰扬到眼睛里,但结果并未改变,他的工伤申请再次被驳回。

质疑:医院假冒患者签字?

陈四清介绍,因为在横岗人民医院治疗多日,病情没有好转,反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在深圳眼科医院前后做三次手术后左眼失明,随后他对这两家医院提起法律诉讼,目前诉讼已经进入一审环节。

陈四清称,为起诉横岗医院,他要求到该院复印病历,发现一份名为“横岗人民医院药物敏感试验知情同意书”的文件,上面提到,院方给陈四清开出头孢等药物。该同意书上患者签名处确有“陈四清”三个字,但患者亲属签名及日期均为空白,“经治医师”一栏则只有一个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对于这张知情同意书,陈四清表示莫名其妙,他称“治疗期间从未见过这张单子,签名处也根本不是我的字迹”。记者随后要求他当场在纸上签自己的名字,发现与同意书上的字迹大相径庭。

对此,横岗人民医院医务科谭医师回应,目前该案已在福田法院开庭审理,仍处在一审的处理流程当中,双方都在等待判决结果。“至于医院是否假冒患者签字,院方无资格作出明确答复,双方的纠纷将交由法律裁决”。谭医师强调,医院会配合法律机关,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此进行鉴定,“我们也会尊重并认可患者的诉求”。

(报料人:万先生 报料奖:100元)(南方都市报 见习记者易海军 刘有志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