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协工作
●彭强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勾画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协工作,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积极为瑞金市建设更具活力实力魅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全会精神实质。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政协的主要工作就是组织广大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来,教育和引导广大政协委员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自觉学法、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法治素养,做一个遵法守法的“法治型”干部。一是带头学法用法。要带头抓好各类法律知识的学习,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各类法律,培养法治理念,养成法治思维,摒弃“当官做老爷”的旧思想,把法律意识内化为信仰,转化为行为模式,正确处理“法”与“权”关系,经得起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同时,要带头用法、护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风尚。二是养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行为方式。坚决摒弃“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观念,坚决制止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都要用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等党纪党规,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敬畏法制、敬畏制度,敢于抵制各类不正之风,绝不逾越“红线”、不践踏“高压线”“隔离墙”。大力加强政协制度建设,提高政协履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中国共产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工作中去,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风雨如磐不动摇。”要把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完善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各项制度,不断加强政协制度化建设,提高政协履职水平。一是发挥政协优势和作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履行政协职能。要认真贯彻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能,围绕法治瑞金建设、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等议题,结合瑞金改革振兴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省直管县市试点等工作,制定协商工作计划,研究好协商议题和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协商议政活动,积极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魅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言献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协制度建设,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的各项制度、意见,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对已形成的制度要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以创新精神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使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协履职成果转化。要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专题议政会、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以及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强市政协办公室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联系,对报送的意见建议被采纳情况进行及时跟踪落实,促进成果转化,切实增强政协工作的实效性。 (作者系瑞金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