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转发江西省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赣商务秩序字〔2015〕178号
江西省商务厅转发江西省商业联合会关于
开展《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
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流通行业协会:
为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氛围,提升我省商贸流通服务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江西省商务厅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开展“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简称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组织、协调、审核、评定等工作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由江西省商业联合会负责实施。现将江西省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把我省首次创评活动做细、做好,为今后每年开展创评活动打好基础、积累经验。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省商业联合会要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及时收集创建评选活动情况,妥善解决创建评选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创建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本地区创建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责任,明确牵头领导、职能部门和联络员,做到创建评选活动有领导抓总、有部门负责、有人员经办。有关商协会要按要求积极做好创评工作,指导本行业企业扎实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意义、标准和要求,动员更多的企业参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要指导企业,按照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我考核,自我评价,自我完善,把创建活动变成提高诚信经营水平的过程。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全社会对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的关注,努力浓厚创评氛围。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要严格按照诚信示范企业的评选标准,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相关部门核实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要遵循“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把具有典型性和示范作用的企业评选出来。评选出来的诚信示范企业,要有商贸流通服务业各个行业、各类企业的代表,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四、总结经验,扩大成果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要总结创建评选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提升商务信用的新途径、新办法。广泛宣传诚信示范企业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商贸流通服务业形象,推动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新发展。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商协会于2015年8 月13日前,将牵头领导、负责部门、联络员名单和电话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周群,电话:0791-86246655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8月12日
江西省商业联合会文件
赣商联[2015] 04号
江西省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
活动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动计划》,经省商务厅同意,决定自2015年起在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中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现将2015年创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经营期满3年以上的商贸流通服务企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药品流通、酒类流通、肉类流通、汽车流通、成品油销售、拍卖、典当、租赁、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的企业。
二、评选名额
全省“诚信示范企业”共评选40家。其中每个设区市各2家,合计22家;5个有关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商协会各2家,合计10家;省商业联合会8家。(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的150%推荐企业,以便择优评选。)
三、评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5年8至9月,为宣传动员阶段。下发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创建活动要求,营造创建活动的氛围,动员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
(二)企业创建。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为企业创建阶段。企业按照创建条件,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经营和社会实践活动,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三)申报受理。2015年2月份为企业申报、单位受理阶段。2月28日为申报截止日。企业通过自评,认为符合创建条件,向所在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相关的省商贸流通服务业专业协会会员企业也可向本专业协会申报。(申报材料请在江西省商业联合会网站上下载:http//www.jxdoftec.gov.cn/tswt/slxh/)
(四)考察审核推荐。2016年3月份为考察审核推荐阶段。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的省商贸流通服务业专业协会负责审核本地区和本行业申报企业的材料,实地考察申报企业,对申报企业提出审核意见,并择优向省商业联合会推荐。
(五)复核评定。2016年4月为最终复核评定阶段。由省商业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的诚信示范企业名单,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定,经省商务厅审定后,在江西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和江西省商业联合会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对“诚信示范企业”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联系人:周钟鸣
联系电话:0791-86238575/传真
附件 :1.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与评选办法(试行)
2.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创建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3.江西省商贸流通服务业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模板(2015年版)
( 点击下载文件电子版 )
江西省商业联合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