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聚焦自贸区】海关首批出台18项创新制度举措 助力天津自贸区建设
从天津海关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天津海关首批推出18项创新制度措施,其中4项措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5项措施促进贸易便利化、4项措施支持新型业态发展、5项措施培育法治环境。
在首批推出的18项措施中,最值得关注的要数天津“特有”的五项创新制度,包括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多样化涉税担保制度、融资租赁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以及境内外维修制度。未来,天津海关还将根据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实际情况,继续推出更多的制度创新成果,打造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新高地。
五项举措天津独有
天津海关改革办主任邸杰说,首批推出18项措施中天津特有的五项举措,如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即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承运保税货物。这改变了以往使用海关监管车辆转关运输的方式。而多样化涉税担保制度是指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有涉税担保业务时,可根据不同类型通关需求,自由选择保证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缓解企业资金占压,便利企业资金周转。
此外,推出的融资租赁制度、保税展示交易制度以及境内外维修制度是天津海关在支持新型业态发展方面的创新举措。“这三项制度也是天津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创新。”邸杰说,如融资租赁制度,即海关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货物,按照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而保税展示交易制度则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后,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并将加工贸易制成品纳入保税展示交易商品范围。境内外维修制度则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系统实施管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保税展示扩展至京津冀
天津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姜铭表示,此次推出的18项创新制度中明确,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有效担保前提下,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保税货物展示交易,同时允许开展加工贸易制成品的保税展示交易。
据了解,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保税展示交易可以让企业灵活使用保税优势,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占压,有利于货物的全球调拨。而对加工贸易企业来说,允许开展加工贸易制成品的保税展示交易,将丰富保税展示交易商品类型,扩大加工贸易制成品内销,促进天津加工贸易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此外,消费者在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内,也可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进口商品。“尤其是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是海关总署给天津独有的政策优惠,将大大促进天津保税展示交易行业的发展,打造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保税展示交易的品牌优势。”姜铭认为。
自贸效应助企业降关税20%
PPG航空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培告诉记者,在本次出台的18项政策中,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给企业带来利好,如果按照原材料进口,成品内销国内的话大概能节省20%的关税,企业的涂料大部分产品销往国内的制造厂、航空公司等,如在流通环节,税负下降,购买产品的航空公司生产成本也随之下降。
据了解,内销选择性征税制度是指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加工、生产并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其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报验状态,选择缴纳进口关税,使企业在内销征税方式上有更多选择,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此外,由于航空产业对时效性要求非常高,本次推出的“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也可以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陆培解释,企业由过去的“一票一报”改为“多票一报”,大幅减少了企业申报次数,“化零为整”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有效降低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