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军:提高居保待遇不能只寄希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平均水平已经超过100元,比试点初期增长近一倍。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增长较慢,目前全国人均个人缴费仅216元,专家建议完善多缴、长缴的激励机制。(7月27日《经济参考报》)
一直以来,人们对城乡居保待遇的期望值过高。在居保政策实施5年后,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于去年有了第一次调整,在原来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长了15元,达到每月70元。人们总觉得居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太慢,总体待遇水平太低。
居保的待遇水平到底低不低?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如果按每年最低缴费100元看,每人月实际缴费只有8元多一点。到龄后可以每月至少可以领到84元养老金,这样一比较,待遇低不低,划算不划算,一看便知道;另一方面,如果按目前的物价水平来看,80多元的养老金确实太低了一点,吃饭问题就难以保障,更起不到养老的作用。城乡居保虽然回报率高,但待遇水平确实偏低,这是一个事实。所以,人们就把目光盯在基础养老金上,总希望国家用提高基础金的方式来提高养老金待遇。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社会保险必须与目前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因此,国家确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是“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所以,很长时间内,我国的养老保险待遇还是可能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在短时间内,将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一个人们比较满意的水平是不现实的。
社会保险讲求权力和义务统一。居保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仅取决于基础养老金水平,也取决于参保人的缴费水平。个人缴费越多,个人帐户的钱越多,参保人的待遇就越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也是养老保险确立的一条基本原则。如果在国家没有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时候,人们也可以通过提高缴费标准来提高养老金的水平。
目前,许多居民对于居保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尽管许多地方增加了农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档次,从100元到2000元可以自行选择,但大多数居民都还是选择了年交100元的最低档次。尽管缴费的最高年限并没有限制,但大多数居民都选择了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年轻时并不急着缴费。这就使得居民的养老金待遇始终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所以,对于居保的待遇,一方面国家应建立正常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使待遇调整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必须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多缴费。要调动居民缴费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一是对于对于缴费高的,地方政府可以给予更高的补贴;二是根据居民就业的情况,鼓励他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这样不仅可以解决新居保养老水平较低的问题,也可以让居民对社会保险政策有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