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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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
赣安〔2015〕27号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近期,赣州市南康区火灾事故频发,7月13日下午17时左右,南康区迎宾东大道东山街办官坑工业园江西宏进宝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大约 3000平方米;7月22日11时左右,南康区龙回镇半岭工业园对面美康涂料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超1500平方米。对此,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迅速组织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认真贯彻省领导批示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大检查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民工集体宿舍、旅游景点、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节日和重大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家具加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及其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单位、场所、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情况,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定时检查、维护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和管理情况;
6.防火巡查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火灾应急演练情况;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8.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7月25至8月15日)。各地和有关单位根据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部署,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消防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二)重点治理(8月15日至9月15日)。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督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一项一项分析,一项一项研究,能当场改正的,要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对严重的火灾隐患,各地要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导、现场查封等措施,强力整改,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的,依法采取责令停止营业、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整改。
(三)督查暗访(全过程)。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督查,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检查各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省安委会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开展抽查、暗访。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大检查目标任务,细化检查内容和方法步骤,全面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组织开展好督促检查,全面提升本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企业员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各地和有关单位将大检查情况于9月底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王瑞科 0791-85257053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张振庭 0791-86558439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