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杀医案连恩青获死刑 本人淡定接受结果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岭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0月25号,33岁的患者连恩青因为对手术的效果有异议,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持榔头和尖刀伤害3名医生,其中一名医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本月22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连恩青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一审宣判后,连恩青的家属表示要上诉。而连恩青的辩护律师表示,是否决定上诉,要等今天和连恩青见面后,由他本人决定。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治疗。因感到术后手术不佳,多次到医院投诉,并多次到其他医院就医,但均无进展。2013年10月25号,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人死亡,2人受伤。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被告人连恩青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这个判决,连恩青的妹妹说,接受不了,要上诉。
妹妹:肯定是很痛心的,我们都崩溃了。我只有这么一个哥。我没有想到会这样的结果。我妈现在都瘫到床上了现在。上诉。反正我们家里就是上诉。只要保住我哥的命。
对于为何家属明确要上诉,连恩青妹妹表示,他们认为判决有些仓促,而且,连恩青当时在手术后精神方面有问题:
妹妹:为什么他们那么急得判我哥,好像时间很仓促。我感觉这样判死刑是应该有起因的吧。不可能我哥无缘无故去杀人。从动了手术,感到他的精神方面就有点问题。
相比于家属的悲痛,连恩青辩护律师朱圣勇称,连恩青本人在听到判决后,反映比较镇定:
朱圣勇:作出这个判决是法院依据所有的证据材料来定的。对于杀人的犯罪事实本身被告人没有什么异议。他反映还是比较镇定的,可能他自己也有这个预期。
连恩青辩护律师朱圣勇表示,家属有上诉意愿,但是否要上诉要等今天和连恩青本人见面后,由他决定:
朱圣勇:家属的意见是希望连恩青上诉,最终的结果也要看连恩青本人的态度。因为这个权利只有连恩青本人有。即使他们家人要上诉,如果连恩青本人不上诉,也没有办法。
对于连恩青的态度,他妹妹说,不确定他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妹妹:这个我还真的不敢保证会怎么回复。如果他说不上诉我们家就痛苦死了。
连恩青曾说,是因为在医院受到欺骗,认为自己是被逼上这条路,去年10月25号当天去医院就是为了杀人,对自己的行为也并不后悔。
连恩青本人在法庭现场多次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并且表示对于自己的行为并不后悔。然而,连恩青的家属表示,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她们并不能接受。原因就在于,家属对于连恩青行凶时精神状况是否正常这一点,存在争议。
对于连恩青家属提出的争议,法院给出的解释是,经司法鉴定,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连恩青的律师表示,对于这个司法鉴定表示保留意见。
作为连恩青的辩护律师,朱圣勇对“连恩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保留看法:
朱圣勇:法院采纳了浙江同德医院的鉴定结论,就是他在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自己否认是患有精神疾病。我个人认为,经过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诊断治疗,以及浙江省内同德医院的鉴定,我个人倾向于他患有精神疾病。但对于作出的“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律师保留自己的看法。
关于量刑,朱圣勇表示,他认为,相信法院判决应当是公正的,量刑需要考虑很多因素,这个案件也有舆论和社会影响的因素:
朱圣勇:因为故意杀人罪,最高就可以判到死刑所以不存在加重的行为。本案也考虑了一部分社会因素,社会舆论压力也有一部分,社会影响方面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他的手段啊,都有关系。因为量刑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社会影响啊,社会恶劣啊,主观恶性,是否存在预谋等等很多关系。
曾被连恩青刺伤的医生王伟杰在得知判决消息后表示,这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但一切依法。在采访中,王伟杰一直回忆,说因此事去世的医生王云杰是个好医生,他表示,有什么意见,患者可以反映,但不要采取伤害医生的做法:
王伟杰:依法办事就好了。王云杰好同志走掉了,一个很大的损失。有什么意见,通过正规的渠道,不能动不动把医生往死里杀。退一万步,就有什么问题也不能杀医生。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医生曾向中国之声表示,他希望这件事能够推动改善医患关系。(刘飞 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