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引入限价交易时段 避免股市大幅升跌
新华网香港1月17日电(记者王小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16日正式就引入“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展开咨询,建议于股票买卖时段设立一个5分钟的“冷静期”,期间,投资者只能作限价买卖。
该机制旨在减少市场出现大幅升跌,首阶段涉及81只恒指和国指的成分股及8只恒指和国指的期货。
港交所的公告显示,新机制中,在交易时段内,若股价较5分钟之前的交易价变动幅度超过10%,便会触发5分钟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投资者只能按照5分钟前的成交价之上下10%范围内进行买卖盘,于价格范围外的买卖将不被接纳。
公告还表明,开市的第一口价则不受“冷静期”限制,即第一口价的波幅可较上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波幅超过10%。此外,为避免投资者负担隔夜风险,收市前的15分钟将不会设有“冷静期”;而每只包括在调节机制内的产品,每日会有4次冷静期,分别于早市及午市各两次,每次的冷静期额满后,该产品将再设有调节机制。
相较于美国及内地的涨停机制,港交所本次建议的调节机制并不会触发暂停买卖,旨在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港交所市场营运主管李国强表示,该机制并非限制买卖,而是希望投资者能留意到股票出现大幅波动,并让机构投资者重新审视其买卖盘的机制及程序。
此外,时隔近6年,港交所也再次提出引入收市竞价,并新设价格限制及随机收市阶段,以避免出现在竞价时段结束前一瞬间,出现大量买卖盘情况。
据悉,港交所曾于2008年5月引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随后因应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若干不寻常的价格变动,使港交所担心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内可能存在滥用情况等不当行为。为维持市场秩序及透明度以稳定公众信心,港交所于2009年3月将该机制取消。近年来,不断有股票经纪人及投资者呼吁恢复该机制。
两项建议的咨询期将截至4月10日。李国强预计,若建议获市场接受,最快将于2016年第二、三季度推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