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16.07.2015  19:31

7月15日,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制定《关于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快速办理工作流程。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危险驾驶、扒窃等轻微刑事犯罪行为入刑,使案件受理数量大幅增加,该院公诉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有效提高诉讼效率、保证案件及时审结成为公诉工作的首要问题。

为此,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查机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多、快、好、省”的办理机制。

根据规定,该院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认证关进行严格把控,建立了案件准入制度。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予以适用,主要针对盗窃、诈骗、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九类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尊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之后再启动“轻刑快办”机制。

此外,该院简化制作审查逮捕、起诉内部报告等法律文书,以审查报告表格的形式替代审查报告文书;简化审批程序,对办理续保、自行补充证据等事项,由承办人自行决定;简化移送机制,缩短办案时间,集中办理该类案件,集中起诉,避免法律适用的不均衡等做法,在遵循法定程序和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查起诉案件127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61件,占案件总数的48%,案件判决后无一人提出上诉、申诉或申请抗诉,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