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委会同省林业厅开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04.12.2013  11:11

11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严卫和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晓浩带队赴新建县、九江县、鄱阳县开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新建、九江、鄱阳三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并进行实地察看,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治理,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各地在贯彻实施《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都由野保站兼管,没有成立独立机构、专职人员。二是人鸟争食的比较突出,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没有建立。三是保护湿地专项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四是过度捕捞螺蚌等软件动物,破坏候鸟食物资源,破坏鄱阳湖生物多样性。五是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鄱阳湖。

根据此次调研情况,调研组形成了专题汇报,就《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各地贯彻落实《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