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施暴”别冲破法律和文明底线
7日凌晨,动保志愿者将一辆拉了200多只狗的货车拦截在西安河池寨收费站,双方对峙到上午,情绪激动之余,司机妻子不堪辱骂后用匕首自伤。“爱狗”与“买狗、卖狗、食狗”之间的冲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此次冲突再次让人反思,“因爱施暴”别冲破法律和文明底线。
道不同不相为谋,话不投机则生冲突。长期以来,动物保护志愿者尤其是爱狗人士,一直致力于自发保护活动,宣传动物保护思想、传播爱狗理念、阻拦伤害行为等等,在社会上引起相当反响,效果可见一斑。但同时,由于“爱或者不爱,狗就在那里,或生或死”,对于看似对立的双方来讲,从最早的“劝阻”“舌战”“对骂”,发展到不能妥协就“动手殴打”“人肉搜索”“集体施暴”等更为激烈的行为,实属让人大跌眼镜。
其实,究其冲突的原因,不外乎有三类:一是把狗尤其是宠物狗视为“亲人”,虐狗甚至残害狗都在情感上不能接受;二是把狗作为区分道德高下的标准,爱狗即为高尚无私,虐狗则是残忍自私;三是把对狗的态度视为一种生活理念的差异,上升到有没有动物保护意识甚至“狗权”“动物权”之争。说到底,爱狗没有错、保护动物更值得提倡,但是如果以此为由而站队、树敌甚至暴力相向,那就真触及了公共领域,绝非个人喜好的自由问题了。
话说回来,即使“爱之深、恨之切”,对动物来说、对涉及到的个人而言,都应该做到“有话好好说”。起码,在西安河池寨收费站的这起爱狗人士与运输司机之间的冲突,作为单纯的运输服务者不应该受到无端的辱骂,更别说因语言暴力而自伤了。其实,动物保护志愿者们也是出于爱心和对“动物福利”的倡导,但是如果做不到合理、合情、合法,既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在撕裂社会进步的纽带,与文明的初衷不就背道而驰了吗?
更重要的是,面对社会频发的“动物权利”之争,法律应该成为有力的盾牌。以法律的名义赋予保护动物的行动能力,让爱狗护狗不再集体盲目;以法律的权威捍卫他者的人身权利,不再被侵害权益尊严后无处救助。而法律之外,不以拦阻、冲突壮大声势,志愿者们身体力行,带动全社会共同保护好动物,不也是最为直接的文明之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