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贵:给牛DNA鉴定,执法是如何权衡的
一头牛犊不见后,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的失主在隔壁镇找到,在向警方讨要时被派出所要求给牛做DNA鉴定,证明“牛是你家牛”。最后,该失主只得花费6500元做了司法鉴定,终于证实了“牛确实是我家牛”。
村民丢了一头牛,找了将近一月才找到,应该说值得庆幸,毕竟找到了;然而找到牛后并没有庆幸,因为他又陷入新的困境——无法证明此牛是自家的。执法部门想了个好办法——DNA鉴定,如今亲属鉴定不都用DNA吗,也不妨将此项科技用在这头牛身上,失主只好花了6500元做了司法鉴定。极为尴尬的是,此头牛的市场价格只有4500元。
看到这样的现象,让人哭笑不得。其一,农民丢了一头,然后去找牛,找到牛,牛没领回家,反而又丢6500元;其二,因捡到此牛的刘某,不愿承认此头牛是捡来的,派出所民警无法判定此牛是失主丢的,因为牛不会说话,为了做出判断,就让失主出钱做司法鉴定。两层的逻辑关系十分清楚,做为失主也无可辩驳。但笔者想替农民说句话,民警执法是如何权衡的?若没有DNA技术,此案是否还能审判?
其实此案折射了执法部门执法思维的懒惰。不可否认,DNA鉴定结果较为客观,但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这样做有必要吗?此牛的市场预估价4500元,DNA鉴定却要花费6500元,若刘某将牛归还尚好,若不归还,岂不是牛没找到,又搭进6500元吗?民警做为调解人民矛盾的执法部门,在处理问题时,当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采用此种简便的方法解决“牛是谁家的”,折射了执法人员思维的懒惰,极为不妥。
而从公民道德角度讲,此案也折射诚信的迷失。人民丢失牲畜是件小事。若此案的刘某在失主找到此牛能及时奉还,也不会有后面一连串闹剧。即便要考虑现代社会实际状况,此牛在刘某家住了一个月,人家养了一个月,应该给点保管费,这也可以理解,只要建立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也是允许的。然而在此案中,刘某偏偏拒不承认,即便在说话前后矛盾,以及鉴定结果显示是失主丢的,仍然咬定此牛是自己买的,这就让诚信惭愧。
在现代社会,钱的确很重要,当所有人都在向“钱”看时,诚信渐渐就迷失了。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迷失。此类事件,相信,每个人一生总有那么几次,今天你捡到了人家的牛,明天可能人家就捡到你的钱包,做为新时代的人,应当学会相互理解、相互信仁,只有这样,我们才不怕东西丢失,否则,每天的生活会多么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