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儿童铅超标只怪“咬铅笔”吗?
湖南衡东县大浦镇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口生产电锌名为美仑化工厂的厂区内烟气弥漫,大量灰色烟尘从车间顶棚冒出,排污沟直接通往湘江。当地官员称,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6月14日央视)
环保部门为何急急地想把儿童铅超标的责任归咎于儿童咬铅笔呢?想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想借此金蝉脱壳,把铅超标与企业污染撇开关系。二是,企业的环保若无责,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自然可以脱离干系,从而实现自我保护。
儿童常咬铅笔,是有可能造成血铅超标。但这不是唯一的理由。现实中,企业的排污更容易造成周边居民的血铅超标,甚至是铅中毒。2009年,陕西凤翔儿童血铅中毒事件,最后查明主污染源系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所致。(2009年8月15日中国新闻网)2010年,湖南的嘉禾县250名儿童血铅超标,引发中毒事件的是炼铅企业腾达公司。(2010年3月16日《新京报》)作为环保部门,岂能不知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更何况,面对一个镇上300多名儿童集体血铅超标,如何能此般举重若轻地将责任归咎于学生咬铅笔上去?
老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环保部门急着为企业开脱,令人生疑。在笔者看来,得好好查一查美仑化工厂的排污,看是否超标?作为环保部门,是如何去履行监管职责的,也要查个清楚明白?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甚至是充当保护伞,亦不能放过?而且,环保部门日常监管的技术手段,及收集到的数据,容不得打马虎眼,必须公开,以取信于人。
当然,我们追问儿童铅超标,并不在于当地官员的一句话,更应在于环境保护本身,以及群众对环保权益的主张,不能总是等媒体曝光或者老百姓上访,抑或者儿童的血铅都超标了才来重视,才来治理。亡羊补牢,虽说未晚,但在环保上有些污染既已造成,修复的代价巨大,有些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所以容不得有丝毫的懈怠,容不得“懒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