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瑶:防范骚扰电话需多方发力
“这里是黄金投资公司,请问你对投资黄金有没有兴趣?”“×小姐,你在×××的房子想不想放盘?”……骚扰电话防不胜防,而且越来越多。有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每天有230万个电话号码在骚扰用户。而据称,信息泄露渠道遍及各行各业,快递、银行、医院、学校等工作人员都可以成为个人信息的泄露源头。(4月21日《广州日报》)
骚扰电话过多着实让人头疼不已。不接电话又怕耽误正事,接了电话却都是各种广告。本是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却成了他人随意买卖的商品,而相关法律的空位却也使得这一现象无从根治。在此现状下,民众的个人生活势必会受到这些骚扰电话的影响,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便成了成当务之急。然而,在个人信息保护尚未立法之前,防范各类骚扰电话还需多方发力。
个人信息之所以会泄露,原因有多方面。但多数时候,想要严格保护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被外人知道并不现实,除非自己不再使用电话。有时相关部门因宣传或者市场调查,需要打电话或者发信息给民众。尽管这些信息可能对民众没多大作用,但其能宣传社会正能量及帮助企业改进服务,因而这类信息并不能笼统地成为骚扰信息。然而,当这些电话被民众多次屏蔽却依然出现时,这便是真的骚扰信息了。在信息社会,通过电话等形式传递信息并不不妥,但应给与民众充分的选择权。民众有权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如若不顾民意连番进行电话或者短信骚扰,这种情况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就如我们上街逛一圈都有可能收到众多的宣传单一样,一些企业通过电话进行宣传营销其实也并不不妥。但首先,这些营销是商业性的;其次,这累电话不同于公益广告或者市场调查类的电话,纯粹是鼓动民众进行投资和消费;再者,商家是如何得到民众个人信息的?基于这些原因,我们一旦接到营销类的电话就大感厌烦,却又始终无法避免。但民众反感的其实并不是商家的电话营销,而是困惑于自己的信息为何会被泄露,以及这些营销电话始终不绝于耳。商家应当尊重民众的意愿,如果初次的电话营销已经让某人感到厌烦,之后就应避免再次进行电话营销。
加快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使得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以此来从源头上杜绝骚扰电话,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但在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当先建立制度规范商家的营销行为,避免重复营销给民众带来干扰。而且,骚扰电话背后并不都是个人信息的泄露,民众也应当分清类型,善待一些公益性质的“骚扰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