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深刻汲取“11.24”丰城发电厂事故教训,瑞昌市供销社迅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此次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各级政府的紧急部署,11月28日—29日,在全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1月25日下午,供销社召开班子会议和全系统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上,瑞昌供销社主任王义宋强调,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一定要坚持长抓不懈。他仔细分析供销系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环节,各出租门店人员密集场所和各出租仓库等方面都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全系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要扎实细致地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供销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仔细排查
按照上级政府会议精神和瑞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工作和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并抽调人员成立了两个排查整治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系统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一是开展系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人员深入下属企业,排查下属企业的液化气、农药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以及经营网点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的检查,按照烟花爆竹的管理要求,督促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规范存储行为。
三是对各公司和基层社出租门店、仓库及住房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当作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做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