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将明确“重大事项”范围

02.09.2015  12:03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甘肃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获悉:甘肃省拟制订应交由人大行使决定权的重大事项“清单”,以切实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政府应向人大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应由人大行使决定权。但长期以来,“重大事项”范围界定不清,直接制约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为此,甘肃省拟出台《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须报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

  根据《意见》,这些重大事项包括:编制或变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甘肃省明确,推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每年底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拟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清单,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由政府修改完善并报本级党委研究同意后,列入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年度工作要点。  (记者曹树林、柴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