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确定省级大病救助定点机构

17.02.2015  13:13

  2015年度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签字仪式近日在兰州市举行。甘肃省人民医院等18家医院被确定为省级26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该省规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

  据介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要经经济状况核对后确定,由县级核对机构出具核对报告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程序依次进行结报,医疗机构每月凭《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等相关票据与甘肃省民政厅核算垫付的救助费用。(方剑平 郭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