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武宁实践五: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好生态建设
(江西广播网8月20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武宁县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着力构建地方守土有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主动担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系列录音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武宁实践》第五篇《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好生态建设》。江西台记者李俊采制。
8月15号下午6点,武宁县渔业局办公室,约好采访的时间过去了1个多小时,记者才见到从乡镇水库检查回来的县渔业局渔政管理总站站长范春林。(出录音)
“发现了一处用粪肥,猪粪进行养殖,我们一看那个水质就知道他投没投粪,一投粪水质就变褐色。我们把他进行教育处罚。”
面色黝黑的范春林告诉记者,自从武宁县开始对全县湖区渔业秩序进行专项治理,推行大湖面清水养殖以来,他们就经常是这样的工作状态。(出录音)“一个礼拜起码一两次下去,就是全面巡湖,像非法捕捞、灯光诱捕了,电鱼了,抓到就处理。”
为了更好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武宁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制定了总体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各级部门单位。 有了制度规定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把这些规定制度落到实处。武宁县完善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作为两条“高压线”,两项指标完成情况和“九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实行政绩督查制和行政问责制,使生态环境保护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敏:(出录音)
“考核的目标,细则制定的很细,主要分了5大块,30多条,考评的时候,就逐一的打分,如果分打的高,在第二年全县三干会两会上进行表彰,最后一名黄牌警告。通过近几年强化考核,他们深有感触,环保这个高压线不能触。”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武宁县环保局副局长李敏告诉记者,以前各个部门和乡镇领导都不喜欢和环保打交道,现在每年年初,他们都要来咨询今年环保工作怎么做。通过一系列文件制度细化,通过严格的目标管理考评推进,武宁人的生态观念已经从“要我保护”转变到“我要保护”。先行一步的探索与实践,让武宁尝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甘甜果实,而百尺竿头的砥砺与前行,更让武宁看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