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

14.08.2015  18:31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相关企业:

  现就申报2014年度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法

  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所需材料见《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洪服字[2014]1号)。凡涉及龙头企业和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请参照相关认定办法,将认定材料和资金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被取消今后三年的申报资格。

  二、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

  申报材料先请送交南昌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会(红谷滩新区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号楼1105#,丰和中大道与绿茵路交汇处)进行汇总和规范化集中整理,再由我办按规定组织评审。

  本通知所涉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直接下载。南昌市发改委网:http://fgw.nc.gov.cn;南昌服务网http://www.51ncfw.com。

  三、联系方式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规划处):

  联系人:周怡芳;电话:83884013。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会:

  联系人:刘雅丽;电话:885358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

  南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