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交警查电动车强卖保险 律师称非超标车可以不买

30.10.2015  12:07

  “其他地方的电动车都不用购买保险,为什么彭泽县强制全县的电动车购买保险呢?”10月28日,彭泽县居民查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从本月起,彭泽县交警大队民警开始上路检查,对没有购买保险的电动车进行拦截,并强制车主购买保险。强制要求电动车购买保险,是否有法律依据?当天,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交警:强制购买保险能保障各方权益

  查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骑电动车上街时,被交警拦下,要求出示电动车保险凭证。查先生拿不出保险凭证,于是交警就要求他购买保险,否则扣车。交涉无效之后,查先生只好购买了一份80元的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一份60元的电动车驾驶人意外险,总共是140元,保险单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我在彭泽县骑电动车也有六七年了,从来就没听说要买保险。”查先生不解地说。

  对此,彭泽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解释说,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数量的迅速增长,大大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据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计发现,有80%以上交通事故,都是与电动车或摩托车有关,而这些电动车或摩托车,几乎都没有购买保险。往往发生事故后,肇事者无力支付伤者医疗费用,更不用说赔偿了,从而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强制普及电动车和二轮摩托车参加交通事故保险,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但是,目前路面上的电动车,几乎都是超标的,保险公司都拒绝为其上保险。针对这个问题,彭泽县交警大队领导于今年初与几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最后太平洋保险公司愿意让这些超标电动车参保,收费也是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参保之后,驾驶人出了交通事故后,都可以得到理赔。

  该负责人表示,电动车撞伤甚至撞死人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就在9月30日,瑞昌市就有一名女子骑车将一名七旬老人撞死,由于电动车没有保险,此案的赔偿成为一大难题。因此,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广大电动车车主应主动购买保险,购买保险不仅能维护电动车主自身的利益,也能保障事故中第三方的利益。

  律师:非超标电动车可以不买保险

  那么,彭泽县交警大队强制电动车购买保险,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民告诉记者,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等。只有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才能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不用购买保险。而目前的情况是,绝大部分电动车设计的最高时速都大于2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了60公里,超过了国家标准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因此,这类电动车虽然名为电动车,实为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强制责任保险。

  王辉民表示,从上述国家和地方规定看来,只有超标电动车才需要和机动车一样,购买保险,而非超标电动车则可以不用购买保险。彭泽县交警部门在要求电动车上保险时,如果强制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购买保险,则不符合相关规定,车主有权拒绝。

  ▇信息日报记者曹诚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