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立法” 市民有诸多看法

16.01.2015  10:47

  在南昌,平均每4个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虽然电动车方便了市民日常出行,但因其从生产到使用有诸多不规范,尤其是违法违规骑行现象比较突出,这严重影响了日常的交通管理。1月9日,南昌市制定《2015年立法计划》提出专门为电动车“量身定法”,消息一出引发市民关注。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党报热线,从质量、通行等多角度为电动车立法提出建议。

   立法应考虑各环节

  “立法最重要的就是让各部门形成合力。给电动车驾驶人‘立规矩’,我觉得各个环节‘一个都不能少’。”市民刘先生直言,道路上电动车和其他车辆之间的矛盾是最突出的。“所以首先想到的是交管应加大执法力度。但是仔细想想,除了骑行要严加管理外,之前的生产销售环节也需规范。

  市民赵女士则认为,其实立法管理电动车的层次链条很清晰,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层层递进。“我们应该明确各个主管部门的职责和处罚额度,让法更‘接地气’,具有操作性。

   质量管理要严控

  赵女士为了方便读高二的女儿上学,去年9月在北京西路绿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没过多久,这辆电动车就经常出毛病,虽经售后多次维修,但仍然没有将问题彻底解决。销售商说赵女士的电动车之所以常出故障,是因为电瓶有问题。后经省消协协调,经销商帮赵女士更换了新的电瓶,修好了电动车。

  和赵女士有一样经历的南昌市民不在少数。省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南昌的电动车投诉呈上升势头。赵女士建议立法严格管理电动车的质量。

  “南昌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的管理,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比如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编制《南昌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市民陈先生建议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当符合《南昌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作为公安交管部门在登记报牌、工商部门在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时的标准和依据。

   严惩非法改装、制造噪音者

  王女士上下班是骑自行车,她坦言路上的电动车对她的影响有点大。“明明电动车最快时速只能是15公里,但实际却常常看到骑行速度每小时四五十公里的电动车。”王女士说,“这主要是因为进行了非法改装。这种行为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应立法遏制这种行为。

  “我住在临街,儿子读高三。白天、晚上,不少电动车装载高音喇叭制造噪音,太过分了。”钱先生建议,要加强对电动车噪音的处罚力度。此外,对目前一些青少年在道路上以飚车或集体方式行驶也应纳入立法管理。

   赋予交通协管员处罚权

  李先生平时都是开车出行,最怕的就是乱穿马路的电动车。普通道路也就算了,有时李先生下穿隧道也会碰到与机动车抢道的电动车。李先生建议立法禁止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下穿隧道、上跨桥等,并且罚款到位。同时,明确对电动车乱停乱放、搭人搭货这些违法行为的管理规定。

  市民廖女士建议让交通协管员帮忙管事。廖女士表示,从目前南昌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仅靠交管部门对电动车违法骑行进行监管见效不大,建议能否赋予交通协管员一定处罚权,以缓解交管部门的管理压力,较好地遏制违规行为。(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