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行医被判8个月 罚款四万元
11.03.2014 12:5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一男子在三角镇多次非法行医最终受到惩处,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莫某自2012年开始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三角镇非法行医。2012年7月2日、12月5日,莫某先后两次因非法行医被中山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2013年8月8日,中山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在三角镇查获正在进行非法行医的莫某,并当场查获药品1批。同年9月9日,中山市卫生局对莫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药品,并处罚款一万元。之后莫某继续进行非法行医,2013年10月21日,公安人员在三角镇将莫某抓获归案。据悉,莫某自外省来中山后,其行医内容主要为他人治疗发烧、感冒与肚子疼痛等。
鉴于莫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莫某作出如上判决。(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 李世寅、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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