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编制2016年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编制2016年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由于这次编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已经纳入《“十三五”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即已通过今年年初省发改委与省残联共同审核的“十三五”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储备项目建议方案中的项目),并且具备项目可研批复、配套资金和运行保障承诺函。
二、要严格按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地方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进行项目规划、投资测算,防止贪大求全、不切实际。
三、要迅速与当地发改委协调对接,按时完成项目建议方案编报工作。
四、各设区市残联务必于3月10日前将本市建议方案上报至省残联,联系人:刘灵文,电话:0791-88538351,传真:0791-88538352,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五、《通知》(含表格电子版)在省残联通知公告栏或省残联办公室QQ群下载。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关于编报2016年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