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在昨天中央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纪委副书记李书磊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在扶贫领域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2015年,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召开了工作会议,将扶贫开发作为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中央纪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就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出专门部署,七次全会强调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王岐山同志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强调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2016年,中央纪委先后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和信访举报督办工作部署会,对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出安排。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同志多次赴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检查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线了解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围绕本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监督,以纪律保障扶贫。有的省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有的约谈市、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一步明确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在扶贫领域积累了监督执纪问责的新经验。
一是开展督办督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发挥督办督查的杠杆作用,通过对典型问题的重点督办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基层责任,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深入。2016年至今,中央纪委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已督办四轮;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21个县市旗进行集中督办,其中11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庆市纪委分15批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8个,处理327人。山西省纪委紧盯6个扶贫资金量大的县,督促县纪委加强对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督。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腐败毒瘤。2016年以来,湖南省纪委查处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3439个,处理627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38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2016年以来扶贫问题线索再排查、再清理,对办结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复核,确保执纪审查质量。各地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是实施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22个省的绝大多数,以及江苏、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均部署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下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四川省实施扶贫领域“3+X”专项整治:全省统一整治3类突出问题,要求各市(州)再选择几个本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分层级进行侧重点不同的集中整治。
四是开展巡视巡察,强化扶贫政治责任。各级巡视机构深化政治巡视,积极开展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巡视巡察,着力检查有关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中央巡视组把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作为巡视民生部门和贫困省份的重点内容。江西省派出7个巡视组对25个贫困县进行专项巡视,督促指导市、县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问题。
五是坚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2016年以来,中央纪委分三次集中通报曝光了26件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过网站每月集中曝光违纪违规问题共500多个。
问题就是努力的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的工作离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真抓实干,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担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