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30.07.2015  10:58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江西省工商局最近制订出台了《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制订该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广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的建设工作经验,通过数据共享应用构建全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并在九月底前初步建成全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力争成为“南昌模式、江西样板”,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据悉,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按照“一二三”的思路进行顶层设计,即一个中心:全省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二个平台:面向公众的信息公示平台、面向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协同平台;三个机制:信息公示机制、联动监管机制、信用奖惩机制。该系统归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各级、各单位的企业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企业自主公示信息、社会监督信息、金融相关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等。正在制订《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办法》、《江西省企业部门联合激励与惩戒实施办法》、《江西省企业信息监管分类及抽查检查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系统建设和应用,预期达到四个作用:对守信企业产生激励、对失信企业产生警示、对执法部门产生监督、对政府部门决策产生辅助等预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