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聚焦监督执纪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执纪监督无禁区
“贯彻落实工作文字圈阅多,行动有差距;有不敢担当、慢作为、谈条件的现象,克服困难的能力不够;有好人主义、怕丢选票;急功近利、做工作不愿意打基础;有衙门作风、特权思想现象”,今年12月12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上,省纪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体会时的发言,直言不讳地列出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四风”方面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
这一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话,并没有让与会的省检察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意外,因为大家已经习惯纪检监察部门发出监督批评的声音。“纪检监察工作离不开省院党组的重视和支持,更与党组强化主体责任的担当密切相关。” 该院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表示。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工作要求,坚持每年都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仅2017年,先后45次召开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其中23次专题研究党建、巡视、纪检监察工作。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给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开展无禁区、无例外、无死角监督的广阔舞台。为了更好履行职责,担当起这份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通过微信群微学习、微讨论;派人到省纪委跟班学习、参加专题培训,提高履职技能;春节期间和“七一”前夕,对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干部进行了政治家访,努力将“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着力打造一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监督队伍。
2016年9月至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视。对巡视反馈的6类19项问题,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院党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坚持全覆盖、无例外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提出了47项105条整改措施,列出清单,一条一条抓落实。对巡视组移交的28件线索,在加大督办力度的同时,加大自办、领办力度,除一件在等待法院国家赔偿判决结果外,其余27件全部办结。
在办理巡视组交办的某线索时,因为当事人避而不见,调查一度无法继续,纪检监察部门克服困难、多方协调,两次赶往外省,终于做通了相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啃下了“硬骨头”。通过省检察院自办和交相关市分院办理,办结的27件线索中,共立案5件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给予检纪处分3人,纠正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1500余万元。
纪检监察部门在抓“一岗双责”落实上,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使监督全覆盖、无空白。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与省检察院班子成员逐一谈心,与省检察院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对一”“面对面”谈话 100余人次;对新任、提拔、遴选入额的检察人员进行廉政教育300余人次;纪检监察部门共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拟任人选廉政意见28次644人;全部完成全省检察机关471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构建起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部门负责人责任“四责”联动的主体责任体系。
督察巡视全天候
2017年十一假期前,江西各地市检察机关没有收到省检察院的检务督察通知,与往年情况不一样,是今年不开展呢?“国庆期间,我们遵从‘三没有’原则,没有提前招呼、没有固定时间、没有固定路线,组成三个督察组开展检务督察,全省12个市分院45个基层院都能看到我们的身影。”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说。
这是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打破常规惯例、创新手段,形成全天候监督新常态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被督察的检察院感受最为真切,督察内容和方式更新更细,除了督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纪律、值班安全保卫、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等以往常规方面,执行办案安全、办案纪律、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制度落实情况也在现场做了监督检查。
现场突击督察和明察暗访的创新,直观反映出被督察的检察院完全真实的“原汁原味”状态,也暴露出了更多问题。
上班时间到活动室锻炼,部分领导办公室面积仍然超标,出差发票中出现午餐饮酒现象,这些违反全面从严治检和八项规定的行为被督察人员发现;办案时法警未在值班室值勤,且监控设备未打开,存放涉案物品的铁皮柜未锁,办案区走廊天花板线路外露存在安全隐患等,一批司法不规范行为被挖掘出来。
此次督察梳理出全面从严治检、司法不规范行为及“四风”等方面的问题43个,这样的督察让全省检察机关再次审视自身作风建设的不足,感受到了省检察院执纪监督的扎实作风和严格要求,体会到了晒出问题、直指痛处的震撼。
为更好地运用省人民检察院对各市分院巡视的成果,2014年,省人民检察院在对各市分院领导班子巡视中创新增加向当地党委通报巡视情况环节。这一做法更好地运用巡视成果、争取地方党委重视支持、推动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困难等方面,成为日后巡视工作的新常态。
为了推动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巡视工作不因开展时间、参加人员、巡视对象的差异而不同,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江西检察巡视经验,编制了《巡视工作流程(试行)》,确定了7个方面的39条指南,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操作标准。
在创新做好检务督察、巡视等工作之外,对于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抓好自身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挺纪在前,抓细抓常,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给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起到行动示范。
对省检察院部分会议规模、会议经费进行严格把关。开展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在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对7个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约谈。对省检察院定点帮扶村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帮扶工作作风进行了专项检查。推动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作风建设的 “笼子”更加牢固。
问责通报从严治
没有追责问责,制度和规矩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纪检监察部门盯着问题,铁面执纪问责,严肃通报整改,深化执纪监督效果。
问责的板子首先打到了极个别“关键少数”的身上。2017年12月,某县检察院领导违反八项规定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被问责。当事人员没有如实按照申报的规模操办,没有制止亲属扩大邀请范围,成为问责原因。一个基层检察院因等待新办公楼交付,租赁过渡办公室不便改造而出现面积超标,经过调实核实,检察长仍因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被诫勉谈话。
面对执纪监督中查出的各类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紧盯“关键少数”,以不回避、不留情的问责发挥好表率作用。
用好“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用问责助推主体责任落地生威,进一步督促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形成每个院驰而不息强作风的浓厚氛围。而让全省检察机关深刻感受到监督压力和震撼的,是问责过后的严肃通报。
2017年,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发布9起通报。在一起办案安全事故的通报中,严肃点名相关市、县检察院“司法理念不端正、内部管理监督松弛、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司法信力”;在一起违规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的通报中,严厉指出“越权发布相关内容、执行制度不严,队伍管理存在漏洞”。其中,通报还涉及会风会纪、违反规范司法办案工作规定等多个方面,一次次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深刻警示。
在严肃的问责和通报中,也有被区别对待,甚至免于处分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在严厉问责的同时,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转换条件,采用柔性措施,关心爱护检察队伍。在查办的一起案件中,一名涉案干部因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认错态度好,鉴于情节较为轻微,最后被“免予处分”。
2017年,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59件问题线索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置,直接立案查处5件5人,谈话函询10件,初核后作信访了结14件。
无禁区的执纪、全天候的监督、从严治的问责,让江西检察机关风清气朗、朝气蓬勃,让江西检察人心中有规矩、身上担责任,以使命担当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前行。(胡文星 蒋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