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森林防火安全,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特别制订《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森林防火专项预案》,从预防措施、应急处置两方面,分别对今年3月3日至15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精心安排,提出具体措施。
在预防方面,主要抓好以下措施:
第一,强化预警监测。一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二是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县级防火办落实专人定期查看监测图像。三是派出直升飞机对重点区域进行火情侦查。四是对国家和省监测的火情热点,由当地乡镇派出副科级以上干部实地核查,2小时内逐级反馈省防火办。
第二,强化火源管理。一是结合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采取派出工作组、出去宣传车、召开村民会议、开设防火课堂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二是全面停止野外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坎、烧疫木等一切野外用火,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三是护林员、巡山员要到岗到位,加强宣传巡查;Ⅲ级以上火险天气,乡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巡查;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督促检查。四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和乡镇密切配合,加大森林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第三,强化应急准备。一是省、市、县(区)制定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加强火灾预防和扑火指导,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二是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市、县(区)分管领导、林业局长、防火办主任和乡镇主要领导不得离开辖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三是全省各级防火办进入应急状态。省防火办每天安排1名值班主任、2名值班干部值班;市、县(区)防火办安排1名值班主任和1名干部值班;乡镇安排1名领导和1名干部值班。四是武警森林部队、航空护林飞机和全省各专业队、半专业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在应急处置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火情调度。一是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设区市每天17:00向省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省防火办每天9:00和17:00定时向省政府应急办和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有关领导报告值班情况。二是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市、县(区)防火办必须立即向省防火办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必须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填写火灾调度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第二,严格扑火原则。一是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省市申请支援。严禁组织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和其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二是靠前统一指挥。县(市、区)和乡(镇)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三是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第三,科学调用扑火力量。一是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县(市、区)专业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本设区市其他县(市、区)专业队为第二梯队,其他设区市专业队和航空护林飞机、武警森林部队和其他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天气条件具备时,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二是省内跨区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或设区市申请,调动其他设区市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三是申请跨省增援力量。需要从外省调用扑火力量(包括飞机和武警森林部队等),由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向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
第四,加强火场指导。一是组织设区市指导组。对重点地区6小时、其他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前往现场调协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二是组织省指导组。对重点地区24小时、其他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派出火场指导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