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

11.01.2017  14:07

  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南昌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文清、魏小琴、谢亦森、马志武、冯桃莲,秘书长魏民和委员共53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龚绍林作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振球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李元生作的关于2016年江西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副主任公艳萍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亻毛根等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提请审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贻煌、李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