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5月28日在南昌闭会。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谢亦森、马志武、冯桃莲,秘书长魏民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人事任免事项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玉英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洪礼和在闭会讲话中指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出台,对加强我省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洪礼和说,会议还审查批准了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大家认为预算调整方案总体符合法律规定和我省实际,合理可行。希望政府切实加强债券使用与管理监督,使地方政府债券在缓解我省市县财政收支矛盾压力、筹措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资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洪礼和说,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开展了专题询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检察院的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省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客观地分析了预防职务犯罪面临的形势,正视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大家一致表示赞同这个报告。同时,会议还对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积极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各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联组会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询问的问题有深度、有针对性,省检察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到会应询的同志态度诚恳、逐条逐项地回答了询问。大家坦诚交流,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会后,请内司委及时汇总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依法转请省检察院研究处理。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惩防并举、侦防一体,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依法依纪查处腐败分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促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现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挽救能够挽救的干部,推进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进一步取得实效。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高校师生代表到会旁听。(供稿:孙洁,摄影:侯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