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30.04.2016  22:36

  4月30日,全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精神,解读《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交流前期各地改革试点经验,对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喻晓社出席并讲话。

  喻晓社说,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教师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正式启动,教师待遇改善、地位提高。

  喻晓社指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对现行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是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我省制定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新制定的评审条件,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鼓励和引导中小学教师扎根基层,在教育教学一线建功立业,使能力水平突出、工作业绩好的教师能够脱颖而出。同时又遵循了中小学办学规律,充分利用了职称杠杆,将教师交流轮岗等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要求融入到资格条件中,推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喻晓社强调,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是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教育人才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认识,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是我省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各地要深刻领会五项基本原则和四项主要内容,把准改革的政策导向,始终将“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作为改革的宗旨和目标。坚持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新思路,坚持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新标准,坚持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新导向,坚持评聘相结合的新机制。各地要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加强学习交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宣传引导,积极作为、认真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努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推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人社厅副厅长庄文玥出席。省教育厅人事处、省人社厅专业技术管理处负责人,有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的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出席南昌主会场会议。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人社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各地分会场会议。   编辑:吴永亮 审核:罗运锋